如果已婚申请人获得了日本工作签证,并希望配偶随行,那么配偶获得的在留资格并非“配偶签证”,而是家族滞在签证。
此类签证有工作时长限制(每周28小时以内),请务必注意。此外,持有“家族滞在”签证并不意味着自动拥有工作权。在开始打工前,必须先向日本入管局申请并获得资格外活动许可。
未取得许可直接工作属于非法务工,严重时可能导致签证被取消或无法续签。请务必在入职前确认在留卡背面是否有许可印章。
若在留卡正面显示不可就业,必须确认背面“资格外活动许可”栏是否有许可记录。无许可工作不仅会让本人面临签证被取消的风险,雇主也可能因涉嫌“助长非法就业罪”而受罚。
日本人或永住者的配偶有工作限制吗?
通常没有工作限制,可以从事绝大多数行业。无论是全职、兼职还是打工,工作形式非常灵活,且没有收入上限。
您也可以选择成为个体户或自由职业者,但需要按规定办理税务和社会保险手续。

日本人配偶签证的申请条件
首先需要证明婚姻关系合法有效。
具体材料包括结婚证、户籍誊本、婚姻届受理证明书等。如果是跨国婚姻,通常需要证明该婚姻在中日两国均受法律认可。
为了证明在日本具备维持生活的经济能力,需要提供最近一年的居民税课税证明书及纳税证明书,以及雇主出具的在职证明等。这些文件通常由居住在日本的配偶方提供。
- 结婚公证书:如果您是在中国民政局登记结婚,日本入管局通常不直接认可中国的结婚证原件。您必须前往中国当地公证处,办理结婚公证书并提交给日方。
在中国办理的公证文书需根据日方接收机构的要求,办理中国外交部的领事认证或海牙认证。 - 身元保证书:申请材料中必须包含一份由日方配偶签署的身元保证书。
- 无纳税记录的情况:如果日方配偶此前一直居住在中国,刚回日本无法提供纳税证明,通常需要提交理由书进行说明。同时,建议邀请居住在日本的亲属作为补充担保人,提供其存款证明或纳税证明以提高获批率。
从海外申请配偶签证赴日时,通常由在日配偶向入管局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(COE)。
COE下发后通常有3个月有效期,需在有效期内向日本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。请注意各领区对户口本复印件、居住证明及签证申请表(提问表)的具体要求。
配偶签证续签注意事项
配偶签证可以在在留期限届满前3个月开始申请续签。续签获批后的在留期限可能是6个月、1年、3年或5年。
申请续签时,需要证明家庭收入足以维持生活。虽然官方未公开具体金额,但行业内一般认为家庭年收入应在250-350万日元左右。
如果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稳定且生活能够维持,即使收入低于该标准,也有可能成功续签。
从配偶签证变更为工作签证
如果因离婚或配偶去世等原因导致婚姻关系终止,若希望继续在日本工作,就需要将签证变更为工作签证。
日本有多种工作签证类别,例如“技术·人文知识·国际业务”签证、技能签证、特定技能签证等。
申请人需向居住地管辖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提交“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”,并附上雇佣合同、职务说明、学历证明及工作经历等材料。


